办理消防许可证的范围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三)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四)洗浴中心场所; (五)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六)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